新冠感染医保能报销吗?多地明确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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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此前纳入医保的新冠药以及住院诊疗的费用还能报销吗?为应对疫情新形势,安徽、福建晋江等地明确新冠就诊医保报销比例,北京、陕西等地将新冠治疗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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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: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,广东医保给予政策支持

记者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,广东于2022年12月20日出台政策支持参保患者“互联网+”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,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。

2022年12月,省医保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》,参保人在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(包括互联网医院、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)首诊,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,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。但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

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,广东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,临时性纳入全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。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,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。另外,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,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。参保人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。

02

北京: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韦片

新冠感染医保能报销吗?多地明确方案

及其他6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

为了应对疫情新形势,北京市医保局经国家医保局批准,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、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、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、氨咖黄敏胶囊、氯芬黄敏片、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,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。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。

另外,为加大对新冠感染后可能发展成重症、危重症病人的救治,近日,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韦片也已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,北京社区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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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: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

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,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,自2022年12月29日起,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、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,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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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: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%

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消息,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(急)诊治疗时,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,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,不设起付线、报销限额,报销比例统一为7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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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

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28日消息,山东省医疗保障局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指出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,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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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: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

据“健康陕西发布”2022年12月22日消息,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三单位联合印发通知,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《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(第三版)和治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的通知》(陕卫中医发〔2022〕53号)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、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、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,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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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: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

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消息,《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(试行第一版)》中“桑菊银翘散”等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按甲类药品管理,进一步满足民众就医购药需求,减轻新冠感染患者费用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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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: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

据广西新闻网消息,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,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,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,自2022年12月22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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